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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1310810005625991/2021-00237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东杨庄乡
发文日期:2021-12-22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关于印发《东杨庄乡“坑长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杨庄乡“坑长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机构:东杨庄乡 发布日期:2021-12-22

  

 

 

东政202194

 

 

霸州市东杨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杨庄乡 “坑长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各村:

    《东杨庄乡 “坑长制”管理办法》已经乡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杨庄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

 

 

东杨庄乡 “坑长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坑塘管理,实现管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霸州市坑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坑塘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东杨庄乡下辖20个自然村,域内共有坑塘54个,农村粗放型的生活方式,造成村内坑塘成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生活污水的主要收集集散地,造成不同程度的土壤、空气、水污染,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健康、阻碍了农村城乡化建设的进程。近两年来各村均加大了坑塘治理管控力度,坑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治理反弹的现象,造成了治理效果不明显、村资金浪费的现象。建立和实行“坑长制”,达到“坑洁、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是坑塘规范化、生态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要求。

二、工作目标

全面建立乡、村三级坑长制组织体系,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坑长工作制,明确坑长职责,实现坑塘管理全覆盖、无盲区、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消除各类问题,确保全年坑塘周边无各类垃圾、无黑臭水体、无偷排暗管、无旱厕、水面无漂浮物,确保水质达标。

三、坑长职责

建立健全“坑长制”,设置乡总坑长、村总坑长和坑塘坑长,乡党委书记、乡长为总坑长,乡包村科级干部为村总坑长,村“两委”干部担任单个或数个坑塘坑长。乡总坑长负总责,村总坑长和村“两委”坑长负直接责任,组织开展截污、治污、保洁、巡查、值守和保护工作。乡村辖区内所有坑塘的名称、面积、用途、位置、水体状况、责任人、周边污染源等信息全部建立档案。一般坑塘由村明确专人看护,重点坑塘由乡责成专人值守防范,实现坑塘管理全覆盖、无盲区、常态化、长效化。

四、主要任务

(一)风险等级划分及管控。坑塘风险等级划分:高风险坑塘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水体颜色明显异常或有明显异味,周边环境恶劣的坑塘;二是被媒体曝光的污染坑塘;三是被各级督察发现,目前仍未整改销号的的污染坑塘;中度风险坑塘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坑塘水体颜色、气味无异常,但周边存在大量垃圾,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坑塘;二是坑塘周边存在养殖户和涉水企业,且养殖户和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对坑塘水体极易造成污染风险的坑塘;三是周边存在较多垃圾,整改完成后容易造成污染反弹的坑塘;低风险坑塘为坑塘水体颜色、气味无异常,周边环境较好的坑塘,或存在少量垃圾,能够立行立改的坑塘。

高风险坑塘要作为特殊管控对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时整改到位,并加大巡查频次,定期进行回头看,杜绝污染反弹;中度风险坑塘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和责任人,消除环境隐患,尽快完成整改,并定期巡查监管,严防污染反弹;低风险坑塘要立即对坑塘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定期巡查监管,确保不出问题。

   (二)巡查上报机制。按照坑塘风险等级制定巡查计划,高风险坑塘每5天巡查不少于1次,中风险坑塘每10天巡查不少于1次,低风险坑塘每15天巡查不少于1次,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污染坑塘,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安排整治到位;短期内无法治理到位的,需在24小时内将坑塘污染现状等相关信息上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各涉项部门巡查过程中新发现的水体严重污染坑塘或非法倾倒危废等突发环境事件,要严格按照《霸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霸政办〔2018〕25号)要求进行处置。由市生态环境部门立即进行现场核实,查明污染源头,安排污染治理相关事宜,情节严重的要立即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置。各涉项部门在巡查过程中,要建立相应的巡查台账,注明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及坑塘现状。同时,拍摄坑塘照片,照片需注明坑塘名称、拍摄时间、度分秒经纬坐标等信息,取远、中、近景三张照片存档。

(三)台账管理。坑塘日常监管过程中,要明确专人管理工作台账,坑塘台账需逐一注明坑塘名称(坑塘名称需明确区分,避免重复)、所属村街、经纬度(统一使用度分秒格式)、是否有水、水面面积、风险等级、是否在行政村内村民主要集聚区周边1000米范围内以及具体责任人(已承包坑塘责任人为承包人,未承包坑塘责任人为村“两委”坑长),逐坑塘明确管控措施或治理方案,切实做到“一坑一档、一坑一策、一坑一责任人”。发现新增、核销坑塘,或是坑塘风险等级划分出现变更时,需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实地验收同意后方可变更坑塘台账信息。

五、责任分工

实行村总坑长、坑长对乡级总坑长负责、下级坑长对上级坑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坑长责任分工制。根据实行坑长制工作需要,明确责任部门和分工。

乡党委将“坑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对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乡文化站负责加强坑塘管理保护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并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坑塘清理整治。

乡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危害坑他管理保护和危害水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乡财政所负责统筹落实坑塘管理保护等相关经费。

乡环保所负责水污染防治和城市污水处理的统一监督指导,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实施《霸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坑塘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

乡农业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坑塘岸线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加大厕所改造覆盖面,杜绝坑塘周边出现旱厕; 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乡城建办公室负责督导环卫公司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向坑塘倾倒;企业推广垃圾清运有偿服务,避免产生工业垃圾偷排偷到行为;指导村街设立建筑垃圾集中存放点,避免产生建筑垃圾偷排偷倒行为。

乡坑长制办公室设在乡环保所,负责协调推进、督导落实乡级坑长确定的具体事项。

    附件:东杨庄乡村三级“坑长制”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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